继欧盟RoHS2.0于2011年6月完成修订并实施之后,中国版RoHS2.0也于2016年7月正式实施,规定了在中国大陆市场销售的电器电子产品,必须符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建立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电器电子产品,应当符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限量要求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按照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进行管理。有害物质包括: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六价铬化合物、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
已于2003年7月实施的欧洲ELV指令(报废汽车指令),作为指令对象的汽车、报废汽车及零部件,材料中若含有镉(Cd)、铅(Pb)、汞(Hg)、六价铬(Cr6+),则不可向欧洲出口。后来伴随RoHS要求又增加2种溴类阻燃剂PBB(多溴联苯)、PBDE(多溴二苯醚),共6种物质。由于汽车、电子电气设备零部件众,且使用各种材料,因此,生产者有责任在整个供应链中对产品进行有害物质的管理。中国于2014年6月正式实施《汽车禁用物质要求》(GB/T30512-2014),在2015年6月又发布了《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公告,规范了汽车ELV管控。
岛津制作所在RoHS/ELV指令的检查装置中,自行开发、制造占行业内绝大市场占有率的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EDXRF)、以及高频电感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AES)、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AA)、紫外可见光光度计(UV-VIS)、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FT-IR)、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并在应用开发、检测方法的指导方面,为客户建立RoHS/ELV应对体制提供协助.